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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校各基层党组织报送统战委员和统战信息员的通知
2022-06-11 19:36     (点击:)

各基层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委员会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实施细则》,按照《中共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委员会基层党组织统战委员和基层单位统战信息员工作制度》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配强基层党组织统战委员和统战信息员,扎实做好统战工作。现对在各基层党组织中设置统战委员和统战信息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置原则

1.各基层党组织的委员中应设置1名统战委员,原则上应由书记亲自兼任。

2.各基层党组织应设置1名统战信息员,一般应由党政办主任兼任。

3.基层党组织所属的各党支部应设置1名统战委员,可以由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兼任。

二、工作职责

(一)基层党组织统战委员主要工作职责

1.按照校党委和本级党组织的工作要求,具体负责本级党组织的统一战线工作。

2.负责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学习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积极开展统一战线宣传、教育工作。每学期至少要利用一次党日活动、教工理论学习时间组织全体党员和教工学习党的统战理论、方针和政策。

3.贯彻落实学校统战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负责提出本单位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和学校统一战线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

4.制定并定期调整本级党组织班子成员与重点统战对象联系交友名单,督促本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好联系活动对党外人士所反映的情况、合理化建议和意见要及时向本单位和上级党组织及党委统战部反映。

5.负责或协助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就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及时邀请有关民主党派成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外知识分子代表召开座谈会,向他们通报有关情况,听取他们对学校、学院建设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推进民主协商制度落实

6.主动支持或协助做好民主党派对拟发展新成员的考察工作,以及党外代表人士的发现、培养、举荐和考察工作。

7.支持本单位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成员、党外代表人士教学、科研、管理工作,支持他们积极参加上级和学校组织、举办的有关学习培训、参政议政和调研考察等活动。

8.重视开展“三胞三属”联谊活动,重视并加强同少数民族师生和归国留学人员的联系。做好抵御利用宗教对学校进行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有关工作。

9.组织、指导、督促本单位党支部统战委员、统战信息员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二)基层党组织统战信息员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基层单位统战成员相关信息的收集、数据填报、材料上报等工作。

2.负责基层单位统战信息稿件的撰写及报送工作,及时报送本单位统战工作开展情况。

(三)基层党支部统战委员主要工作职责

1.宣传党的统战工作理论、方针和政策,抓好统战政策的落实

2.了解和关心本支部民主党派成员、党外知识分子和其他统战成员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等情况,做好对他们的推荐、培养工作。

3.经常与统战成员保持联系,充分发挥统战成员在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三、有关要求

1.各基层党组织设置的统战委员、统战信息员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共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委员会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实施细则》,《中共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委员会基层党组织统战委员和基层单位统战信息员工作制度》要求,履职尽责,抓好各项统战政策的贯彻落实。要落实履职的痕迹,每年的述职报告中要把自己履行统战委员、统战信息员职责的情况作为一项内容。

2.各基层党组织请于6月20日前将附件的纸质版(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转成pdf版与word版一起通过办公自动化发送党委统战部邵博。

联系人:邵博 联系电话:56860966,15840598533

附件: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基层党组织统战委员和统战信息员登记表


中共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委员会

202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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